14、很好掐~(1/3)
“啊,糟了,你不提我都忘了,得赶快止血!”伏森低头看自己哗啦啦淌血的伤口,赶紧手忙脚乱的掏出止血魔药往上洒。“哈哈,我就说肚子怎么那么饿呢,原来是失血过多了。”他撒完药粉,熟练的给自己包扎,还能抽空感叹一下肚子饿。
白昼了然:“所以,你刚才硬扛那么多刀是因为你感觉不到痛?”
“嗯,”伏森咬着绷带的一头,含糊道:“我小时候练习雷电魔法,不小心把自己给弄伤了,好了之后后遗症就是感觉不到痛。”
他给绷带打了个结,仰起一张俊逸带着少年气的脸,灿烂一笑:“怎么样,是不是超帅的!”
加梵嗤之以鼻:“幼稚。”
保护不好自己的魔导师,是对使徒的不负责任。
伏森跟在豹子身边走,听到评价探头去看猎豹另一侧的加梵,有一肚子的不满:
“你怎么说话跟老头子似的,听起来比我老爸年纪还大,简直像我爷爷那辈的。”
“你要这么叫我也不介意,”加梵背着手散步似的走着,微微侧头瞥了眼伏森:“但我不想有这么傻的孙子。”
“……”伏森被噎了下,看白昼:“你哥哥怎么这样?他一直这么讨人嫌吗?”
白昼愣了下,哥哥?
两人的发色完全不一样,长得也不像,他从哪儿这样觉得的?
“他不是我哥,”这个称呼一出口,即便是否定,也生疏的让白昼觉得有些别扭。
他从没这么叫过任何人。
伏森也觉得两人不像,只是看到他俩同行好像还挺亲近,才会误以为两人是兄弟。
“那他是你什么?”金发少年双手枕在脑后,大大咧咧的追问。
这次加梵不待白昼开口,便替他回道:“金主~”
尾音上扬,他故意将这个两个字说的很暧昧,纯属一有机会就逗一逗白昼。
自从出了无边小镇后,他能明显感觉到白昼一直在刻意的和他保持距离,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,会生吞了他一样。
不知道为什么,白昼越抗拒自己靠近,他就越想将他置于掌下看他挣扎。
或者只是像刚才这样,简单的两个字就能逗的白昼耳尖羞耻泛红,还不能否认,吃瘪的模样很可爱。
金主,这本身就是个会让人想入非非的称呼,比起哥哥来更直白。
是白昼当初自己给自己挖的坑,现在想改都来不及,他摸着猎豹后勃颈上的绒毛,无奈的叹了口气。
伏森不清楚他俩之间这丝绵绵的拉扯,他“哦”了声,好奇:“你们卖了油晶之后有什么打算,也是去四方州吗?”
白昼点点头:“嗯,我应召了这次魔导师召集。”
“那太好了,我们可以结伴同行!”
伏森很开心,自豪的拍了拍自己胸膛:“你别看我这样,我可是从十岁开始就在绯莱大陆游荡,哪儿有什么好吃的我都知道!”
几人说话间来到兰度城的东门,门口那儿立着一把巨大的石剑雕像,剑尖插入一小部分在地面。
雕像下聚集了很多穿着各异的魔导师,其中年轻人居多,都在三三两两的交谈。
伏森的白色猎豹体型巨大,很是显眼,一出现便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。
坐在猎豹身上的白昼斗篷在和伏森打斗时弄掉了,没有遮挡,这些目光让他隐隐有些烦躁。
伏森接受度良好,甚至觉得大家都在看他的使徒是件很骄傲的事,笑容愈发灿烂。
这里督察组暂时没派人来看守